2022年3月18日下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行政楼413会议室开展2022年第一次业务学习,即业务知识“微课堂”第14期。学习会由纪委副书记赵其普主持,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剑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第一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 [2022] 2号),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传达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省委书谌贻琴在全省领导于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2022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第二项,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至第八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至第三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章至第三章内容。
会议第三项,传达学习上级下发相关文件及重要通知精神。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精神和《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2022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进行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对近期高校违反师德师风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部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教职工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强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常态化织牢织密师德师风监督网,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清廉校园。
2021年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开展业务知识“微课堂”,进一步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补齐业务短板,提升综合素养,着力打造懂纪又懂法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